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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区规划分局2008年治理商业贿赂抓好四个“进一步” |
| 2008年3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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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,区规划分局通过治理商业贿赂活动的开展,进一步规范了规划审批,努力防治了各种商业贿赂行为,逐步完善了各项管理机制。2008年,区规划分局将继续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,努力抓好四个“进一步”,突出重点、抓住关键,采取有力措施,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。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,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紧密结合,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廉政教育。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政策及法律、法规,尤其是《城乡规划法》的学习,提高思想认识,严格在政策法律范围内做好财务、政府采购、规划项目招投标、规划行政审批等工作。 三是进一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。我局将切实按照党务政务公开的要求,及时做好党务政务公开专栏及网站信息的更新工作,务求实现党务政务信息的统一规范、动态更新和综合利用。 四是进一步健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责任机制,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任务,进行细化分解,纳入各科室、局属单位的工作日程,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,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、一起落实、一起考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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